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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送股派现征不征税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0-24 浏览数:
文章摘要:据业内人士透露,股权分置改革首批试点的四家公司送股派现都不征税,这是证监会沟通协商的结果,对流通股股东来说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记者就试点送股派现是否征税问题询问了紫江企业证券事务法律代表黄冰,他表示公司已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那里得到不征税的答复
  据业内人士透露,股权分置改革首批试点的四家公司送股派现都不征税,这是证监会沟通协商的结果,对流通股股东来说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记者就试点送股派现是否征税问题询问了紫江企业证券事务法律代表黄冰,他表示公司已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那里得到不征税的答复。 

  业内人士分析说,由于此次几家试点公司采用的对价方式不同,其中所涉及的是否征税也有差别。清华同方的试点方案是以转增股本的形式送股,按规定本身就不存在税收问题。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送股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划转,而且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股东还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现金,此种赠送行为按理说应该涉及税收问题。但此次对价的目的是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力,从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这与一般意义上的送派本质并不同,所以在管理层的协调下对相关税收予以豁免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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