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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定期保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泰康附加定期保险 保险类别: 定期寿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缴费期限: 灵活选择 保障期限: 至保险单载 产品特色: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有效保险单、身份证
产品名称: 泰康附加定期保险
保险类别: 定期寿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缴费期限: 灵活选择
保障期限: 至保险单载
产品特色: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有效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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