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车库产权 业主拒停抗议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时间:2008-01-17 点击:
文章摘要:从9月1日起,朝阳区太阳星城金星园2期的地下车库开始收费:450元/月,而此前的20周全部免费。 但物业只租不卖的收费措施让部分业主产生质疑:为什么只能租不能卖,是不是车库产权不明,物业没有收费权利? 一些业主为表示“抗议”,未按规定时间交停车费,而是将车停在
从9月1日起,朝阳区太阳星城金星园2期的地下车库开始收费:450元/月,而此前的20周全部免费。
但物业只租不卖的收费措施让部分业主产生质疑:为什么只能租不能卖,是不是车库产权不明,物业没有收费权利?
一些业主为表示“抗议”,未按规定时间交停车费,而是将车停在路边。
该小区物业经理称,相关部门已下发许可证明,允许车库出租车位,至于为何不卖,是开发商的事情。
业主 物业无权收停车费
昨晚7时许,业主李女士下班回家,将车直接停在马路边,以此拒绝支付停车费。此时,已有上百辆车整齐地停放路边,相距不足几十米处,便是地下车库进出口。
“我们愿意交停车费,甚至想买,但是物业没有车库的产权,想买也买不到。”李女士说,二期车库共有两层,其中二层和第一层的一部分属于人防工程,一层另一部分有产权,但开发商和物业均不能出示证明。
“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开发商或物业可以收费,可现在不但开始收了,还要450元一个月,那么,我们认为这就是违规收费。”李女士说。
通过小区论坛和业主的互相转告,李女士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他们在论坛上跟帖说:坚决不租停车位,宁愿把车停在路边,甚至有人提议相约堵车门,迫使开发商和物业采取措施。
据了解,也有部分业主租下车位,可大部分只租了1个月。这些业主认为,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停车收费将有相关依据,因此不在乎交1个月的钱。
物业 经营手续刚办好
昨日,小区物业王经理表示,持续20周免费停车,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没有办下相关证件,而今年8月,这些证件已办理下来,包括由市政管委发的《公共停车场备案表》以及发改委发的《收费标准核准表》,手续均合法。
“经营手续办好了,车库当然可以出租了。”王经理说,小区约有700多个车位,目前出租了200多个。至于业主提出产权不明、只租不卖的问题,王经理解释,这是开发商的事情,根据委托合同,物业只负责实施。
他表示,对于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并不了解,是否有内容涉及停车位,需等到颁布以后才得知。
昨晚,记者未能与该小区开发商取得联系。但李女士和一些业主的“抗议”行为仍在继续。
《物权法》中有关车位、车库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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