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今起网上征求意见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本报讯(记者李海霞)由北京市建委制定的《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二、三级)》自今日起在http://www.bjjs.gov.cn进行网上公示,11月9日截止,该《规范》在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后颁布施行。 此次征集意见的《二、三级服务规范》,为住宅物业服务的指导规范,适用于按照《北京
本报讯(记者李海霞)由北京市建委制定的《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二、三级)》自今日起在http://www.bjjs.gov.cn进行网上公示,11月9日截止,该《规范》在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后颁布施行。
此次征集意见的《二、三级服务规范》,为住宅物业服务的指导规范,适用于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项目,在确定物业服务规范时参照选用。按照此《规范》,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并确定物业服务规范,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并协商一致,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
《二、三级服务规范》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停车管理、装修管理服务等十二个服务项目组成,可以菜单式选用。确定小区服务规范时,须结合各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和业主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确定。级别越高,代表物业服务规范越高,具体标准,市民可登录北京建设网进行查阅。
相关文章
- 广州停车场条例草案稿出台 业主
- 物业税有望明年开征
- 上海服装城:靠物业升值解套
- 高档物业需要综合资产服务
- 北京将物业管理引入建筑工地
- 法官解读业主如何利用物权法
- 国税总局:物业税两年内难出台
- 国税总局正在为物业税的出台进行
- 首个两限房物业费拟定1.8元/平方
- 中国物权法第一案长沙落槌
- 物业税空转试点扩大至十省市
- 擅卖物业用房违法 开发商败诉得
- 物业公司信用将向社会公示
- 物权法实施后第一宗共有物业履行
- 广州白云19个旧城社区年内引进物
- 北京九龙山庄物业负责人:小区停
- 物业收取停车费业主称违反物权法
- 业主依物权法讨停车费
- 上海:新旧物业更替 小区怪事连
- 北京供暖托管模式风行
- 出租房屋用于无照经营 北京1300
- 物业公司淘金高档社区
- 上海今后将公开曝光用户不满意住
- 物业税实转遇阻 第二轮模拟试点
- 混合社区的公车理论
- 福州: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 物业
- 小区停车场产权起纠纷业委会状告
- 广州物业管理条例获得通过
- 北京小区将告别物业断水断电 物
- 北京物业管理立法提上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