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缺乏信任和沟通 专家称两者都应转变观念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时报记者 李东元 广州从1981年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国内首家物业管理公司以来,目前已有物业管理公司1100多家,从业人员6万多人,物业管理面积1.6亿平方米。可以说,物业管理的好与坏,除了影响到业主是否住得舒心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所购置的物业是否有很
时报记者 李东元
广州从1981年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国内首家物业管理公司以来,目前已有物业管理公司1100多家,从业人员6万多人,物业管理面积1.6亿平方米。可以说,物业管理的好与坏,除了影响到业主是否住得舒心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所购置的物业是否有很好的保值甚至升值功能。因此,除了价格、产品质量之外,物业管理逐渐成为现今消费者购房所看重的因素之一。但是近几年,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围绕着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困惑 我的地盘“他”做主
理论上,选择哪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业主拥有绝对的话事权。但现实是,这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要真正使用这一权利,业主们还要面临着很大的阻力。
近几年,广州大部分新开发项目都由开发商下属企业、或由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小区前期业主的入住率较低,不能成立业委会,由开发商指定一个企业来管理社区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这也成为了小区物业管理的一大漏洞。开发商会利用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控制社区,以求在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获得更好的销售”。
这一做法的弊端往往会在项目即将或已经开发完毕的时候暴露。有业内专家表示,由于存在裙带关系,这类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在处理物业纠纷时不能端正立场,很难做到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这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甚至成为了不良开发商的‘帮凶’,为开发商隐瞒质量、规划等各种问题,极力打压小区的‘积极分子’”。最近几年,业主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有关物业管理的纠纷不断爆发,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失去信心。
现状 业主“自治”呼声渐高
随着近几年各大楼盘的入住率逐渐提高,以及“业主委员会”概念的传播和普及,不少项目的业主都产生了强烈的“自治”愿望,要求更换原来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以达到服务更好、收费更透明的目的。由此而产生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时常出现,部分项目甚至出现“业委会”和物管公司抢地盘的暴力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今年10月1日,《物权法》的出台和正式实施,无疑为广大业主维权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物权法》里面有关规范物业管理的条例,让业主维权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保障。但有业内专家表示,由于《物权法》有关物业管理政策的细则和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以及成立业委会没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策未能够完全落实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能够成功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并不多,绝大部分项目要么没有成立业委会,要么业委会被开发商所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业管理公司无人监管的局面,让其为所欲为,令业主维权有极大的难度。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感觉到了市场的变化,通过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来自我规范。在《物权法》正式出台之前,已经有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首先在观念上进行转变,以达到培养员工更强的服务意识。此外,还有不少企业引入了国内外一流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顾问,以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水平。
政府 逐渐加大物管监督力度
为更加规范行业的管理,近期,几经修改的《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已经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送至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全文公布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一政策有望在不久之后获得通过。
据了解,本次国土局提交的送审稿借鉴了上海等城市的立法经验,并开创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县级市国土房管局)、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20%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但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召集的,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等。
专家表示,随着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行业领先者的不断创新和提高服务水平,作为物业管理行业领先者的广州楼市,必将会迎来新一轮的突破,以达到让业主安居乐业的目的。
专家视点 物业公司服务观念亟待转变
物业管理中到底存在哪些问题?《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何?带着广大业主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行内专家。
好的物业公司急业主所急
记者:怎么样才能算一个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
韩世同(广州市寒桐工作室总经理):一个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急业主所急,尽力去为业主服务。其实,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他们能够尽力去服务就可以了,能不能做到是另外一回事。物业管理公司最起码不能对业主的需求和建议无动于衷,找借口推搪。从目前来看,广州大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还是做得比较好的,出现纠纷的只有不多的几个项目。
物业公司业主间缺乏信任
记者: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该如何解决?
韩世同:我认为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谅解,这就容易使两者互相产生对抗情绪,而出现问题时采取非协商的方法去解决,从而激发矛盾。同时,政府缺乏对物业管理的相关指引,比如业委会如何成立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其实,开发商业不需要太害怕业委会,而应该支持业委会的成立。从现阶段来说,客观条件也证明开发商不适宜退出物业管理,因为在项目尚未完全开发完毕、业主人数不够时,很多事情还需要开发商的支持才能妥善解决。
韩华(金钥匙物业联盟执行总干事):最大的问题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观念转变问题。特别是在物业管理公司方面,虽然很多公司做了很多事情,但还是以赚钱为主,并没有体现真心为业主服务的精神,这就难免会遇到发展瓶颈,服务水平也不能提升。
物业公司应转变服务态度
记者:《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后,物业管理行业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会是怎么样的?
韩世同:目前已经有“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这种转变较为符合目前正处审批阶段的《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的精神,也体现了未来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个趋势。但是,这一转变要体现到质的程度,不能换汤不换药,仅仅是更名,而没有在服务和态度上有所转变。
在《物权法》实施之前,业主对这一法规抱有很大的期望,希望能够很好地去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韩华:《物权法》出来之后,国内的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将出现一次大的转变——从过去的强调管理转变为强调服务。同时,业主对社区的自治更加明确,操作性也更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未来的物业服务无疑会更加细化、水平更高,而且应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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