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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拒充电 法院调解化纠纷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本报记者报道 因为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拒绝为业主刘女士家的电表进行充电,使刘女士家面临停电。近日,刘女士十万火急地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海淀法院受理该案后,于立案当天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将纠纷解决。 据刘女士称,她在海淀区苏州街名商大厦

  本报记者报道 因为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拒绝为业主刘女士家的电表进行充电,使刘女士家面临停电。近日,刘女士十万火急地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海淀法院受理该案后,于立案当天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将纠纷解决。

  据刘女士称,她在海淀区苏州街名商大厦内有一处房产,现在物业公司以她未交纳物业费为由,拒绝为房屋电表充电。而刘女士已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使用,房屋内有电脑、传真机等办公电器,电表的电即将用完。

  立案当日,海淀法院民二庭就接到立案法官的情况通报。承办法官马上与物业公司的经理取得联系。法官经了解确认,纠纷的起因就是物业费的交纳问题。法官向物业公司经理讲明,因为停电将会给刘女士造成其他潜在的损失,更不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而且公司与刘女士之间就物业管理产生的纠纷可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经过法官的劝说,该经理同意立即为刘女士房屋的电表充电。随后,承办法官接到刘女士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法官,她的房屋电表已显示充入500度电,并申请要求撤回起诉。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双方纠纷解决完毕仅历时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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