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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监督还在继续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2007年初,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李少华提交了两份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创建社区安定之局面的建议》、《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施行“菜单式”的建议》。这是他几年来提交的关于提高物业管理、解决物业纠纷的第13份提案了

  2007年初,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李少华提交了两份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创建社区安定之局面的建议》、《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施行“菜单式”的建议》。这是他几年来提交的关于提高物业管理、解决物业纠纷的第13份提案了。

  作为京城第一家物业公司的董事长,他也较早地接触了物业管理中的问题。“最早我关注的是物业管理法律的滞后问题,”李少华告诉记者,最近两年,在物业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

  其实物业问题也是这5年来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仅十届五次会议上就有15件提案涉及物业管理。2006年,市政协城建环保委组织了历时3个月的专题调研、289人次参与,通过考察、研讨、座谈,问诊北京市物业纠纷,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案》,提出积极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等建议。这份凝聚着数百名政协委员智慧的建议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补充修改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多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连续传来物业管理方面的利好消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论证会。今年1月1日,《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施行,综合要求、房屋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养护、电梯服务、消防服务、二次供水管理、协助维护秩序、清洁服务、绿化养护、停车服务、装饰装修服务成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必须达标的“规定动作”。

  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副主任王跃荣告诉记者,在社会转型期,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矛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就要敢于碰难题、解难题。针对物业管理问题,委员们的监督还将继续,为寻求解决方案坦诚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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