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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颁布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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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 刘泉报道: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日前颁布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明确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相关项目的审核方法和标准。

  《办法》还规定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对应性和合理性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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