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将有统一标尺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法制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 李立 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近日颁布《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办法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明确了
法制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 李立 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近日颁布《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办法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明确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相关项目的审核方法和标准。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对应性和合理性原则。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
办法还明确了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项目的具体审核标准,规定了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并指出其他未明确的成本费用项目应当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的平均水平。
相关文章
- 广州停车场条例草案稿出台 业主
- 物业税有望明年开征
- 上海服装城:靠物业升值解套
- 高档物业需要综合资产服务
- 北京将物业管理引入建筑工地
- 法官解读业主如何利用物权法
- 国税总局:物业税两年内难出台
- 国税总局正在为物业税的出台进行
- 首个两限房物业费拟定1.8元/平方
- 中国物权法第一案长沙落槌
- 物业税空转试点扩大至十省市
- 擅卖物业用房违法 开发商败诉得
- 物业公司信用将向社会公示
- 物权法实施后第一宗共有物业履行
- 广州白云19个旧城社区年内引进物
- 北京九龙山庄物业负责人:小区停
- 物业收取停车费业主称违反物权法
- 业主依物权法讨停车费
- 上海:新旧物业更替 小区怪事连
- 北京供暖托管模式风行
- 出租房屋用于无照经营 北京1300
- 物业公司淘金高档社区
- 上海今后将公开曝光用户不满意住
- 物业税实转遇阻 第二轮模拟试点
- 混合社区的公车理论
- 福州: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 物业
- 小区停车场产权起纠纷业委会状告
- 广州物业管理条例获得通过
- 北京小区将告别物业断水断电 物
- 北京物业管理立法提上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