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卖车位加剧停车难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炒卖车位加剧停车难 大部分业主反对出售车位,业内专家称车位流转遭遇法律空白 ■业主斥巨资购停车位追踪 本报讯 (记者 罗斯丁 实习生 蔡艾琳)昨日,《两业主斥资2000万抢购160个车位》见报后成为热点话题。大部分市民反对发展商出售车位,认为炒卖车位将加剧小区停
炒卖车位加剧停车难
大部分业主反对出售车位,业内专家称车位流转遭遇法律空白
■业主斥巨资购停车位追踪
本报讯 (记者 罗斯丁 实习生 蔡艾琳)昨日,《两业主斥资2000万抢购160个车位》见报后成为热点话题。大部分市民反对发展商出售车位,认为炒卖车位将加剧小区停车难。业内专家称车位流转遭遇法律空白,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关规定。
停车位私定价格成潜规则
天河北停车位需求状况是广州市中心区停车难现象的一大缩影。昨日上午,天河北一带的小区业主和房产中介都在强调车位非常紧缺!“小区停车位的配比很低,住在天河北一带的业主收入水平比较高,大部分都有私家车。一到晚上,很难找到停车位。”业主刘先生对记者说,“小区停车位私定价格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虽然物价部门规定小区车位租价最高为室内400元/月,但是天河北一带的租金在1000元左右。你不租还有大把人租。”
租金受限发展商更愿出售
造成小区停车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业主所持有机动车数量增长,而小区停车位规划滞后。大部分业主都反对出售车位。
业主反对出售车位,发展商对此有什么看法呢?大部分的发展商依然表示会采取出售车位的方式。他们认为,投资小区停车场的回报太低,住宅停车场的回报率只有2%多一点。广州市对车位月保租金的上限过低,因此只出租车位是要亏本的。
车位流转遭遇法律空白
小区停车位能否自由买卖呢?业内专家称,今年将实施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约定出售的方式实际上默认了开发商对小区车位、车库的垄断利益,而“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条规定,对业主来说更多是心理上的安慰。目前,在小区停车位流转方面遭遇法律空白,无法规规定停车位不准出售,但是车位出售又会加剧停车难,两者存在矛盾,如何协调解决是个大问题。
■原因分析
停车位为何紧张?
●机动车数量增长。目前广州市汽车年增长率为17%,车位增长率每年仅4%。
●停车场规划滞后。几年前兴建的商品房小区规划车位很少,一般小区车位和户数比是1:5,还有的达1:6,甚至还有小区没有车库。
●以上两者差距越来越大,导致车位价格迅猛增长。
■双方说法
“停车位归个人所有后,别的业主就不能停了,一定会降低停车位的使用率。如果业主购买停车位是出于投资目的,停车位紧缺,租价势必水涨船高。
——天河北一业主
依然会采取出售车位方式。广州市对车位月保租金的上限过低,只是出租车位是要亏本的。
——一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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