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年金保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附加年金保险 中美大都会人寿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出生60天以上, 55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 缴费期限: 保障期限: 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 涉及身故保险金、年金给付,全面规划您退休后的费用安排。
| 产品名称: | 附加年金保险 | ![]() 中美大都会人寿 |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
| 保险公司: |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保年龄: | 出生60天以上, 55周岁以下。 | |
| 缴费方式: | ||
| 缴费期限: | ||
| 保障期限: | ||
| 产品特色: | 保障全面
涉及身故保险金、年金给付,全面规划您退休后的费用安排。 交费期限灵活多样 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交费期限,包括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交至50岁、交至55岁、交至60岁共 6种选择。 20年保证领取 充分保证被保险人权益,确保被保险人养老费用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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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按照身故时累计所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中的较高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部给付完毕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年金 本附加合同年金给付年限为二十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所选择的开始领取年金日,本公司将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按月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 每月的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期内身故,本公司将继续给付年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二十年年金全部给付完毕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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