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少儿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少儿计划)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18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或分期交付。 缴费期限: 10年 保障期限: 25周岁 产品特色: 专为少儿设计,提供贴身保障。多倍保额给付
| 产品名称: |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少儿计划) |
| 保险类别: | 健康医疗保险 |
| 保险公司: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出生满28天至18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或分期交付。 |
| 缴费期限: | 10年 |
| 保障期限: | 25周岁 |
| 产品特色: | 专为少儿设计,提供贴身保障。多倍保额给付,解决后顾之忧。两全保本消费,方便灵活实惠。
|
| 保险责任: |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且在经诊断患有重大疾病后二十八天仍生存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 明保险金额的三倍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涉及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骨髓等后期可能需要实施重要器官移植手术进行治疗的重大疾病,重要 器官移植手术保险责任持续有效,其他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3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施行本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之一的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且在手术后二十八天仍生存的,本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外,同时按照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两倍向被保险人给付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相关文章
- 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
- 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
- 个人住院安心保险(99型)
- 个人住院费用保险(99型)
- 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 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 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
- 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
-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 平安新附加住院医疗险
-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
- 平安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
-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
-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
- 智富人生万能+重疾保险计划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 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 附加残疾保险
- 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 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 ---银行代
- 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
- 泰康附加定期保险条款
- 肿瘤预防疾病保险
-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
- 泰康学生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特
- 泰康团体住院津贴健康保险特约
- 泰康高额无忧Ⅰ型团体医疗保险
- 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医疗保险
- 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