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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24小时内须上报保监会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刘景鹏 时间:2007-11-09 点击:
文章摘要:中国保监会3月14日下发《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防范化解信息技术风险,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
  中国保监会3月14日下发《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防范化解信息技术风险,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公司应高度重视保险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及时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司应向中国保监会及时报告下列信息化相关的工作及重大事项: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的正式形成或重大修订;信息化工作上一年度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新建或迁移计划的正式形成,新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的正式启用;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公司信息化工作主要负责人、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变更等;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通知要求,各公司发生下列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网络中发生有害信息或计算机病毒的大规模传播;

  (二)网络或信息系统发生重大系统性故障,造成应用服务中断4小时以上或数据篡改、丢失;

  (三)已经确定或可能遭受网络与系统入侵、网络诈骗、网络侵财、网络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它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影响范围、损失及危害情况、分析研判结果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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