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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出台

来源:中金在线保险频道 作者: 时间:2007-11-09 点击:
文章摘要: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的有关情况,本办法赋予社保稽查部门行政处理的权利,并对社保稽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2005年,郑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出用人单位少报、漏报参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的有关情况,本办法赋予社保稽查部门行政处理的权利,并对社保稽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2005年,郑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出用人单位少报、漏报参保职工22.04万人,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16.32亿元,查出少报、漏报社会保险费1.97亿元。在此过程中,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只进行稽核而不进行行政处理,造成一些因用人单位恶意不补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在体外循环,不能及时入库,影响稽核成果的及时转化。

   这次出台的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将稽核执法与行政处理结合起来,为开展社保稽查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办法规定,被稽查对象有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无理拒绝、阻挠社会保险稽查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办法还对社保稽查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他们在稽查过程中,保守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举报人保密。并且对社保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出,稽查的事项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郑州广播在线 记者卢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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