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 保险法 | 保险公司 | 保险规划 | 保险理财 | 保险理赔 | 保险知识 |

应给临时工买失业保险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时间:2007-11-09 点击:
文章摘要:綦江县古南镇后山坡47栋1-3池加容:1986年,我的丈夫成为綦江县政府驻渝办事处的一名临时工,但一直未签聘用合同。2003年,单位才与他签订为期十年的聘用合同。今年4月,该办事处撤销。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未给他购买失业保险。请问:单位是否应该为临时工购买失业保险
  綦江县古南镇后山坡47栋1-3池加容:1986年,我的丈夫成为綦江县政府驻渝办事处的一名临时工,但一直未签聘用合同。2003年,单位才与他签订为期十年的聘用合同。今年4月,该办事处撤销。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未给他购买失业保险。请问:单位是否应该为临时工购买失业保险?

   主持律师周永强: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工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