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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买的不如卖的精!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09 点击:
文章摘要:“所谓奖优罚劣,其实是变相增加费用。”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广泛讨论和争议。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此,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根据草
  “所谓奖优罚劣,其实是变相增加费用。”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广泛讨论和争议。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此,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则将负担高额保费,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以此实现“奖优罚劣”。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去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这个本意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保障的法规,由于事关每一个机动车车主的切身利益,因此自问世以来就争议不断,接连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等批评。为了完善交强险,中国保监会提出了费率浮动方案。可惜,从目前车主的反应看,这个方案越改似乎背离初衷越远。

   费率浮动机制出台始末

   是“按责论赔”,还是“无责赔付”?

   从去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之日起,这个问题就备受争议。由于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实行的是“无责赔付”原则。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无责赔付”的规定,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同一起车祸中的受害人获赔不一,甚至出现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埋单的局面。不少车主甚至质疑,该规定有变相鼓励“碰瓷儿”的嫌疑。

   另外,赔付额太低、保费暴利问题也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焦点。据悉,交强险的保费为1050元,最高赔付金额为6万元。对此,不少车主意见很大,认为6万元的赔付额实在太低了,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如果想要得到保障,必须重新投保第三者险,这明显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交强险提高了费率,降低了保额,严重侵害了广大车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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