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老重疾险保单可按新规理赔 寿险承诺从宽理赔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史丽萍 时间:2007-11-09 点击:
文章摘要:部分已公开表态重疾险老保单“从宽理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信诚人寿、中意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友邦保险、中德安联、光大永明。 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将正式实施 。 新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
部分已公开表态重疾险老保单“从宽理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信诚人寿、中意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友邦保险、中德安联、光大永明。
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老保单将来理赔时也可适用新规定。
距离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正式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直对新老重疾险的保险合同如何“对接”保持沉默的中国人寿,昨天终于对外表态:今后,中国人寿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这也意味着,随着寿险“老大”的表态,新老重疾险保单理赔实现“无缝对接”将不再是难题。
背景
中小型保险公司先行“对接”
今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出台,成为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标准定义。《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重疾险的理赔范围。
但对于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将来理赔时是否适用新规范,监管部门并未明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老保单并未要求按照新定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将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随后,信诚人寿、中意人寿、合众人寿、人保健康等中小型保险公司纷纷公开表态,8月1日以前投保重疾险老保单的客户,将来也可以适用新规定“从宽理赔”。“但是小公司的表态难以引领整个行业的行为。”中山大学保险系主任申曙光教授表示。直至进入5月份,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对重疾险老保单的问题一直保持沉默。“这些公司如果采取从宽理赔的原则,可能因此增加数百甚至上千万元的理赔成本。”某外资保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如是分析。
焦点
寿险“老大”承诺“从宽理赔”
三大寿险公司的动向无疑成为整个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昨天,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50%份额的中国人寿终于打破沉默,其产品开发部的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在《规范》出台前开发的、包括重点疾病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客户,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在个人、银保、团险三个渠道有6个相关产品在市场销售。这些产品中对重大疾病的病种保障范围从10种到30种不等。
该负责人强调说,投保了《规范》出台前开发的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在4月3日以后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或理赔未结案的,中国人寿将按照原合同所附条款的疾病定义并参照《规范》中相应的疾病定义进行理赔。如果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提出将原保险合同疾病定义更换为《规范》中相应的疾病定义的要求,中国人寿将予以更换。更换疾病定义后,在发生理赔时,将仍遵循“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按条款所附的新疾病定义并参照原条款中相应的疾病定义进行理赔。8月1日以后购买公司包含重大疾病保障责任的产品的保户,将按保单条款履行合同。据其透露,目前公司也开发了新重疾险产品,正待保监会报备批复,预计在8月1日前推向市场。
中国人寿的公开承诺,再加上之前许多中小公司的表态,意味着市场上至少有八成重疾险老保单实现在理赔上的无缝对接,预计其他未表态的寿险公司也将依势而行。
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老保单将来理赔时也可适用新规定。
距离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正式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直对新老重疾险的保险合同如何“对接”保持沉默的中国人寿,昨天终于对外表态:今后,中国人寿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这也意味着,随着寿险“老大”的表态,新老重疾险保单理赔实现“无缝对接”将不再是难题。
背景
中小型保险公司先行“对接”
今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出台,成为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标准定义。《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重疾险的理赔范围。
但对于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将来理赔时是否适用新规范,监管部门并未明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老保单并未要求按照新定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将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随后,信诚人寿、中意人寿、合众人寿、人保健康等中小型保险公司纷纷公开表态,8月1日以前投保重疾险老保单的客户,将来也可以适用新规定“从宽理赔”。“但是小公司的表态难以引领整个行业的行为。”中山大学保险系主任申曙光教授表示。直至进入5月份,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对重疾险老保单的问题一直保持沉默。“这些公司如果采取从宽理赔的原则,可能因此增加数百甚至上千万元的理赔成本。”某外资保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如是分析。
焦点
寿险“老大”承诺“从宽理赔”
三大寿险公司的动向无疑成为整个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昨天,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50%份额的中国人寿终于打破沉默,其产品开发部的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在《规范》出台前开发的、包括重点疾病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客户,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在个人、银保、团险三个渠道有6个相关产品在市场销售。这些产品中对重大疾病的病种保障范围从10种到30种不等。
该负责人强调说,投保了《规范》出台前开发的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在4月3日以后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或理赔未结案的,中国人寿将按照原合同所附条款的疾病定义并参照《规范》中相应的疾病定义进行理赔。如果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提出将原保险合同疾病定义更换为《规范》中相应的疾病定义的要求,中国人寿将予以更换。更换疾病定义后,在发生理赔时,将仍遵循“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按条款所附的新疾病定义并参照原条款中相应的疾病定义进行理赔。8月1日以后购买公司包含重大疾病保障责任的产品的保户,将按保单条款履行合同。据其透露,目前公司也开发了新重疾险产品,正待保监会报备批复,预计在8月1日前推向市场。
中国人寿的公开承诺,再加上之前许多中小公司的表态,意味着市场上至少有八成重疾险老保单实现在理赔上的无缝对接,预计其他未表态的寿险公司也将依势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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