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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有权暂停赎回申请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陈嘉文 时间:2007-10-28 浏览数:
文章摘要:对于再有基金被要求暂停赎回,新鸿基金融集团优越理财销售及业务发展总监吴克贤昨指出,原则上每间基金公司也有权利暂停赎回申请。一般来说,基金有两个情况会被延迟或停止赎回,其一是按照国际规定,每只基金每日的赎回要求只可有10%,假设基金资产为100元,即每日最
  对于再有基金被要求暂停赎回,新鸿基金融集团优越理财销售及业务发展总监吴克贤昨指出,原则上每间基金公司也有权利暂停赎回申请。一般来说,基金有两个情况会被延迟或停止赎回,其一是按照国际规定,每只基金每日的赎回要求只可有10%,假设基金资产为100元,即每日最多可处理10元的赎回要求,超额赎回要求将被顺延至下一天。其二是类似法巴的做法,紧急停止赎回。

  防止出现恐慌性甩卖

  吴克贤续指,基金在成立时均会设立董事会,若有临时事故,董事会便会召开会议而决定基金的去向。事实上,基金被停止赎回也并非是坏事,当基金公司或基金经理发现市场存在一定的危机,虽然基金资产质素或未有受影响,但市场有可能因潜在危机而出现恐慌性甩卖,间接导致基金价格受挫,故基金公司才会因此而暂停赎回要求,直至情况好转时便会再次重启赎回机制。但他强调,基金公司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才可要求暂停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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