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行首次取消强制房贷险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1-18 点击:
文章摘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日前宣布,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将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这是央行自1998年将房贷险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前提后,首家在全行范围内取消房贷险强制制度的银行。记者昨从工行深圳分行获悉,根据总行的这一精神,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日前宣布,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将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这是央行自1998年将房贷险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前提后,首家在全行范围内取消房贷险强制制度的银行。记者昨从工行深圳分行获悉,根据总行的这一精神,深圳分行已从近日起正式取消房贷险,这也是迄今为止,深圳首家公开宣称取消房贷险的银行。
房贷险缘起央行硬性规定
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规定缘起于央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从此,房贷险确立了其个人房贷强制险的地位。专家称,央行此举意为防范房贷风险而制订。
然而,房贷险的强制购买制从开始执行之日起,就备受争议。不少房贷借款人认为,房贷险的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但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很不公平。
2003年4月,深圳执行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购房者可自主决定保额的多少,但房贷险种仍然是一个强制性险种。
工行率先废除“霸王条款”
10月22日,工行深圳分行在深启动为期100天的“工行住宅节”,在住宅节上,该行消费信贷部总经理应维云称,工行将对所有在工行申请房贷的客户免除保险费。此举意味着房贷险已不再是工行放贷的必要条件之一。
银行专家认为,这种强制购房人购买房贷险的政策本身就属于“霸王条款”,它的“不合理性”注定会被取消。很明显,强制缴纳保险费实际上是银行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贷款人身上。
记者昨从工行深圳分行还了解到,该行在取消房贷险的同时,还对所有向工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客户免除律师费。一般来说,申请房贷的律师费在500元-800元之间。据工行深圳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律师费这项费用省下后,市民贷款成本会更低。
购房者可节省数千元
房贷险取消后,对购房者来说将意味着省掉一大部分保险费。据工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一位理财经理介绍,在市民贷款的费用中,房贷险的保费占了较大比例,比如申请一笔20年的100万元的贷款,保费需要5641元,如果是30年,保费则高达7572元。此次工行实行免保费的政策,将可为市民节省掉这部分开支。
一位业内资深理财专家建议,银行取消了强制房贷险后,购房者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但建议购房者仍然考虑购买房贷险,因为供房人的意外或者房子发生意外,都会导致供房人100%承担风险,通过购买房贷险,增加一重保障也不失为一条好的选择。当然,客户也可以选择家财险来保障住房安全,但保费会相对较高。
另据介绍,此次工行深圳分行除将房贷险、律师费免掉外,还对二手楼贷款的市民进行免费房屋评估,此项费用一般在500元-1000元左右。粗略计算,贷款100万20年,房贷险、律师费和房屋评估三项费用加起来,工行深圳分行可为购房者节省6000元以上。(记者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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