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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辉珠宝城黄金窃案终审主犯无期刑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19 点击:
文章摘要:轰动一时的福辉珠宝城百万黄金窃案的主犯李某辉、陈某品、叶某忠,13日均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他们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发现的新罪,仍将按照法律程序继续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辉、陈某品通过叶某忠了解到叶所在单位福辉首
  轰动一时的福辉珠宝城百万黄金窃案的主犯李某辉、陈某品、叶某忠,13日均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他们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发现的新罪,仍将按照法律程序继续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辉、陈某品通过叶某忠了解到叶所在单位福辉首饰有限公司足金某厂的黄金保管、厂区安保等的详细情况。

  去年9月30日,叶某忠瞄准自己单位的员工晚上集体会餐不加班的机会,将消息透露给李某辉和陈某品。李、陈二人于当天下午在叶某忠的引领下,躲进厂区内的一杂物间里。待傍晚员工们离厂后,他们从杂物间里出来,撬开足金某厂库房门锁,将库存的价值295万多元的黄金等物品盗走。

  在逃离作案现场途中,陈某品还将前来抓捕的保安用铁锤击倒在地。

  福州警方在随后的24小时内迅速破案,将李某辉、陈某品、和叶某忠抓获,并在李家中查获到全部赃物。

  这3名大盗随后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此期间,监管民警又查明,2001年2月9日,陈某品联手犯罪嫌疑人林某清等人,在台江区河口新村盗窃小轿车一辆及5万多元钱。2005年12月6日晚,李某辉夜潜台江的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盗走价值6万多元的金银珠宝。司法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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