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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保险类别: 少儿保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30天至16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缴费期限: 至年满25周 保障期限: 至年满25周 产品特色: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是国内第一款可直接投保的、专门针为少儿
产品名称: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保险类别: 少儿保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30天至16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缴费期限: 至年满25周
保障期限: 至年满25周
产品特色: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是国内第一款可直接投保的、专门针为少儿设计的健康保障(15种大病及手术),该保险侧重重大疾病风险,身故仅返还保费,保费低廉,可为少儿附加其他医疗险。主要特点概括为:保费低廉,孩子都享受得起的保障。针对性强,专门保障少儿高发重疾。保额无限,建立真正充足健康基金。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二、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手术是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川崎氏病(伴有冠状动脉瘤)、进行性脊肌萎缩症、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暴发性肝炎、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重型脑损伤、严重烧伤、双目失明、肢体缺失。 三、被保险人身故的,将按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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