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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10年、20年 保障期限: 至55周岁、 产品特色: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含六十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产品名称: 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10年、20年
保障期限: 至55周岁、
产品特色: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含六十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费交费期满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费期满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三、 被保险人在保险费交费期满日后至一百周岁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 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给投保人。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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