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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泰康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产品特色: 险种介绍: 适用范围 凡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不含六十五周
产品名称: 泰康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产品特色: 险种介绍: 适用范围 凡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不含六十五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予投保人。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除外责任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斗殴或醉酒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以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本合同终止。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合同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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