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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有余两全B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年年有余两全B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1-65周岁 缴费方式: 5年期交、趸交。 缴费期限: 10、15、20 保障期限: 定期 产品特色: 1.费率更为低廉,更加偏重风险保障。满期给付仅返还保费,严格说年B只能属于
产品名称: 年年有余两全B
保险类别: 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1-65周岁
缴费方式: 5年期交、趸交。
缴费期限: 10、15、20
保障期限: 定期
产品特色: 1.费率更为低廉,更加偏重风险保障。满期给付仅返还保费,严格说年B只能属于“半两全”保险,其实质为还本定期寿险。 2.保费返还,可进行重新投资,相当于用储备的微薄利息作为获取保障的全部代价,也是一种无息强制蓄存资金的方式。 3.缴费压力小。缴费期短,保障期限长,可任选趸缴及五年缴,同时也附带“减额缴清”条款。 4.目前处于低利率时期,满期生存采用返还保费的形式,相当于在用所交保费的利息购买保障,利息低,保费成本就更低,既能满足客户还本的心愿,又能使其轻松拥有保障。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按所交保险费的总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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