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关爱商务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数:
文章摘要:产品名称: 途中关爱商务卡 保险类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不限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本合同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及保险卡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
| 产品名称: | 途中关爱商务卡 |
| 保险类别: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 保险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不限 |
| 缴费方式: | 趸缴 |
| 缴费期限: | 一年 |
| 保障期限: | 一年 |
| 产品特色: | 本合同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及保险卡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约定的生效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
| 保险责任: | (一)保险责任概述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火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二)具体保险责任描述 1、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被保险人检票进入码头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码头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火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列车,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被保险人持有效车票进站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车票载明的终点出站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被保险人持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上述轮船、火车、民航航班系指具有合法公共交通运营执照并以运输旅客为业的单位所提供的火车、轮船或飞机班机。 |
相关文章
-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999.6)
- 泰康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泰康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 泰康家庭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 民生康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
-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民生康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高倍给付特约保险
- 民生旅程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 民生阳光旅程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
- 民生康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学生
- 太平洋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太平洋绿色救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
- 太平洋世纪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
- 太平洋 太平如意卡(2001)短期
- 太平洋任我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
- 太平洋附加交通意外伤害加倍给付
- 联众安顺少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联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
- 联众附加安顺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
- 太平无事意外伤害保险
- 太平意外伤害保险
- 太平真爱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太平真爱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